关于调整漳浦县城区大中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车限行区域和时间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县城区道路交通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漳浦县城区原限行区域和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
大中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车。
二、限行区域及限行时间:
1、限行区域:东起石斋北路—朝阳大道—和康大道,西至国道324线,南至龙湖大道,北至蓝理路以内的区域。
限行时间:7:00-24:00禁止通行。
2、限行路段:龙湖大道(石斋北路至国道G324线)、金浦大道(龙湖大道至得仙路)、得仙路(金浦大道至大亭路)。
限行时间:7:30-8:30、11:00-12:00、17:30-18:30三个时段禁止通行。
三、有关要求
过境车辆,请按照交通诱导标志指示通行;因重点工程建设、涉及民生的物流等特殊需要须进入限行路段的车辆,应向漳浦交警大队申请办理《特殊车辆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区域通行。限行日期自2023年5月25日起实行。
特此通告
漳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