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州18岁的男子昌某某驾驶一辆手扶拖拉机将人撞倒在地,最终致人死亡;16年后,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雁山大队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潜逃16年的昌某某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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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18日,昌某某(男,全州县视塘乡昌家村人,案发时18岁)驾驶一辆手扶式拖拉机拉着建筑材料行驶到321国道二塘乡政府路段时,将骑自行车的黄某某(男,案发时66岁,象山区二塘乡人)刮倒在地。
昌某某由于害怕于是逃离现场,到附近找到朋友后,又返回现场将黄某某送到雁山医院,在得知黄某某伤势严重后害怕担责任,选择了逃离。最终,黄某某由于重型颅脑损伤,不治身亡。
民警排查走访
事故发生后,雁山交警大队专门组织警力,通过采取现场勘察、技术鉴定等措施,力求尽快破获此案;另一方面通过走访排查目击证人,提取证人口供等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立案侦查,上网追逃并予以全力追捕。由于嫌疑人狡猾多变,从不轻易暴露行踪,办案民警又多次深入其家中抓捕,均无果,该案侦查一度陷入僵局。
多年来,办案民警坚持不懈,力求尽快破案,缉拿真凶,先后多次追击、蹲坑守候,均落空,每年每逢节假日,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都会前往其家中,但每次都是大门紧锁,其亲戚朋友也都声称其一直没有与他们联系。
今年1月,雁山交警大队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情报组、抓捕组、综合组,实行专案专办。办案民警充分利用现有的高科技侦破方法,通过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深入走访了解、认真梳理摸排,认真甄别、筛选上千条线索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嫌疑人经常活动的地点。
2月28 日,雁山交警大队专案民警在全州视塘乡派出所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昌某某成功抓捕归案,终将“2003.07.18”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肇事逃逸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资料来源:广西桂林交警
编辑:二佳